根据赣教就办字〔2016〕4号文件《关于举办2016年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的精神,我校将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比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赣西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萍乡学院
(二)承办单位:萍乡市劳动服务管理局
(三)协办单位:萍乡学院各教学学院
(四)组委会: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
四、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 3-5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 1-2 人。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五、比赛规则及评审要点
(一)名额分配及比例
校级初赛需遴选,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我校推荐项目数原则上不低于60项。通过省级复赛的遴选,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团队须在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网或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网站上提交项目计划书最终稿(若项目计划书内容无修改可不替换)和1分钟的展示视频。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可为PDF、WORD、ZIP文件,不超过10Mb;视频要求画面流畅,声音清晰,500M以内,格式要求:avi、wma、rmvb、rm、flash、mp4均可。
(三)评审赛制
本校报名的项目组织初赛,遴选参加全省复赛的项目。初赛分两轮进行:网上评审和现场展示。
第一轮网上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展示视频进行网评,分别予以计分,根据两项得分相加所得的总分依次排序,选取前10个项目进入第二轮的现场展示;
第二轮现场展示,参赛团队进行现场展示(8分钟)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分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分别评分,共计产生3-5个创业团队晋级全省复赛。
六、大赛奖励
学校初赛设项目团队奖项:一、二、三等奖设奖数目占参赛项目数的50%,其它参赛项目获优胜奖,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院系优秀组织奖,院系组织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就业工作评估考核。
七、赛程工作流程
1.初赛报名:各院系负责动员及组织在校学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于4月30日前到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注册、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
2.学校初赛:5月30日前对本校报名的参赛项目组织初赛,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
八、大赛联系人:
招生就业处吴老师,电话:13979978199
萍乡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4月11日